“五香熏蹄”里检出了瘦肉精,鸭下巴、鸭掌、鸭头亚硝酸盐超标……昨天,安徽省食药监局组织合肥、阜阳、淮南等10个市食药监局,抽检了9类食品批次样品。
经检验,19种食品因抽检发现不合格,被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并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五香熏蹄”里检出了瘦肉精,鸭下巴、鸭掌、鸭头亚硝酸盐超标....这些都有什么危害,你造吗?
1焙烤食品有3批次不合格
即亳州鸿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合酥(花生味)菌落总数超标;
安徽恒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营养餐蛋糕菌落总数、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据悉,苯甲酸主要用作食品防腐剂。按照国标规定,苯甲酸的使用范围是碳酸饮料、低盐酱菜、酱类、蜜、葡萄酒、果酒、软糖、酱油、食醋、果酱、果汁型饮料及浓缩果蔬汁,其他食品或食品添加剂均不允许含有苯甲酸。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有2批次不合格
即肥东县张胜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霉菌超标;
安徽伊思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子花生仁酥霉菌超标。
3调味品2批次不合格
即阜阳九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超标;
安徽省淮南市春燕酿造厂生产的香醋王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据悉,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4豆类及豆制品1批次不合格
即淮南市八公山兆功内酯豆腐加工厂生产的八公山内酯豆腐检出脱氢乙酸。
据悉,脱氢乙酸,无嗅、无味,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最强。我国规定,脱氢乙酸可用于腐乳、酱菜、原汁桔浆。
5罐头1批次不合格
霍山县裕民出口产品加工厂生产的栗甘露煮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在食品工业中用作防腐和消毒剂!它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
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发生流泪、畏光、咳嗽,咽、喉灼痛等;严重中毒可在数小时内发生肺水肿;极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反射性声门痉挛而致窒息。皮肤或眼接触发生炎症或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少数工人有牙齿酸蚀症。
6粮食及粮食制品1批次不合格
安徽明珠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玉米淀粉)霉菌计数超标。
7肉及肉制品7批次不合格
即安徽省宏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熏蹄,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蚌埠华夏店经销的牛后腿肉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南陵县国银腌腊食品厂生产的鸭掌、鸭下巴亚硝酸盐超标;
南陵树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下巴、鸭掌、鸭头亚硝酸盐超标。
据了解,年12月5日起在我国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在大量食用含有莱克多巴胺残留的肉类或内脏时,可能引发中毒症状,恶心、头晕、肌肉颤抖、心悸、血压上升、促进心血管疾病,影响生殖系统等等。
同样,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和苏丹红Ⅳ同样在我国禁止使用于食品中,经毒理学研究表明,苏丹红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苏丹红IV列为三类致癌物。
而挥发性盐基氮,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特别是蛋氨酸和酪氨酸,因此营养价值大受影响。
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食入0.2~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假如吃了亚硝酸盐过量的东西,咋办?
生活中对亚硝酸盐的预防,可采取以下措施:
1、尽量多吃新鲜的蔬菜和肉类;
2、少食用含亚硝酸盐高的加工肉类制品、酸菜、咸菜等;
3、需要保存的蔬菜,洗净包好放到冰箱里,可以减少携带的细菌,减少亚硝酸盐的生成,并尽量减少蔬菜尤其是绿叶蔬菜的保存时间。
4、维生素C、维生素E、以及大蒜素、酚类、黄酮类植物活性物质有一定的阻断亚硝基化反应的作用,而适量吃些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水果,富含维生素E坚果,以及大蒜、茶叶等食物,有利于抑制亚硝酸盐和N亚硝基化合物的合成。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不合格
即黄山市祁门县祁红特产制品厂生产的山茶油过氧化值超标;
安庆市欣荣油脂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宜鼎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超标。
过氧化值是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用于说明产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腹泻,损害肝脏。
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物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因为过氧化物可以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等。
长期食用过高过氧化值的食物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有促进作用。
好吧,又会有网友留言:我们还能吃什么?
小编想说:请哪位大神列举一份可以吃的名单给我!
我们每天入口的食品,一定要严把关!赞同的点zan!
综合:安徽商报、合肥论坛、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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