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原则
1.本指南旨在指导全国健康美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前准备、复工后运营管理和应急处置采取的措施,为防疫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帮助。2.本指南提供了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NCP)防疫期间涉及的基本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复工前期准备工作、疑似NCP的处理、卫生消毒、安全管理、确保顾客安全性的相关工作、确保物资供给充足及安全的指导和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3.机构防控疫情期间复工、运营管理和应急处置采取的措施还应符合国家、各地政府、防疫指挥部及卫生系统等部门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定的要求。4.在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和复工期间,应以保障顾客和员工的身体及心理健康为前提,保证经营服务工作正常运行。5.机构应建立防疫应急手册或制度、复工方案,复工及防疫工作应做到早预防、早预约、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送诊。6.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至疫情结束,下同),做好基础卫生、环境防护,确保物资充足。准备的防护物资可包括:口罩、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紫外灯等卫生安全防护用品及红外测温计、一次性卫生用品等。7.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顾客应实行预约制,防止疫情传播。8.疫情防控期间可减少服务项目,需长时间在场所内操作的例如烫染、护理等可酌情暂停或错时进行,尽量避免顾客长时间逗留。9.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提前告知顾客并取得理解。10.给顾客提供零食或餐饮的机构,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11.必要时,在机构场所内建立隔离区,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2.建立应急防疫小组
1.应建立独立于其他组织架构的应急防疫小组,指定专人(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人)负责防疫期间的工作统筹,是防疫期间最高决策机构;制定小组职责分工、报告制度及应急响应权限。
2.应急防疫小组的工作职能应包括但不限于:疫情信息收集和识别、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人员管理等。具体防疫小组工作职能应细化到可执行。
3.应急防疫小组宜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同时对预案进行演练,根据演练过程和结果以及政府要求,不断完善预案,达到应急效果方可。
4.应急防疫小组应按照政府下发的文件、通知、防疫手册和本指南对员工和顾客进行针对性培训,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3.复工前准备
1.机构应对员工进行筛查和统计,实行复工人员分批、分次复工机制,优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回复工。对于处于隔离期间的员工一律禁止返回复工。注:政府部门有复工计划和安排时,应遵照执行。2.对于已经返回复工的员工应做到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应急防疫小组汇报。3.在复工开始前,机构按照日常防疫卫生操作程序(SOP)或流程的要求,对机构内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并重点做好服务区、办公区、员工宿舍、餐厅等关键区域的全面消毒工作,保证环境卫生和安全。4.机构应确保防疫物资到位,确保每位复工员工每天佩戴至少1个防护口罩,为杜绝浪费,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领取,同时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和消毒用品。注:防护口罩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口罩、KN95口罩、N95口罩等能起到防护作用的口罩。5.机构应提前对复工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整理员工情绪,掌握预防措施,注意个人卫生,提高防范意识4.顾客预约
1.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应严格实行顾客预约制度,不应向非预约顾客提供服务。2.预约可采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