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积极落实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的有关问题,南木镇坚持强硬态度,贯彻落实整改要求。
养猪场
据了解,南木镇古棱村有家私人养猪场,存栏约有七八十头猪,该养猪场离学校、居民区仅有十米,产生的废水较臭,影响到周边村民的生活质量。南木镇党委政府收到上级信息反馈后,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进村入户核实,确定情况属实,即刻对该养猪场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南木镇镇长与该养猪场负责人交谈并解释相关工作情况及整改要求
南木镇镇长周银:我镇陆续分五次到现场督查该养猪场的整改情况,该负责人已经把猪场存栏的猪卖掉,远离这个学校和村民住址的地方进行养殖,并要求他对猪场排出的废水、污水、粪便进行处理,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我们将继续督促该负责人对原来的排污系统整改到位,并安排农业农村中心人员对猪舍及周边进行消杀毒。后续,我镇将继续安排人员跟进此事,确保整改到位。
养猪场已经搬迁整改结束
南木镇农业农村中心主任梁永文:当前,该养殖场已经按照各级部门和上级领导要求,配合做好这个搬迁整改工作,搬迁之后对我们原场所的猪栏、周围环境,要统一全体的清洁打扫,清洗干净,接下来做消杀菌工作,到时候我们农业农村中心会提供相应的消毒剂、消毒液,配合指导好整改后的完善工作。
据了解,南木镇党委政府已经安排好相关工作人员,近期内将会对该养猪场及周边进行消杀毒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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