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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开学安排入校测体温,晨检午检,场所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宁教办函〔〕31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和《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工作方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特制定《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校(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公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并参照执行。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成立南京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局长孙百军、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张生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相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处,内设综合协调组、防控指导组、教学服务组和信息宣传组等4个综合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组织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与各方联络协调,做好重点事项条件保障和督查督办工作等。

2.防控指导组:负责全市公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参与重点疫情现场处置。

3.教学服务组:负责做好学校教学工作管理、指导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等在线教育平台运行工作。

4.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报送,做好政策主导、典型宣传、舆论引导与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普及工作等。

同时设0-12岁及特殊教育组、初中高中组、职业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组、国际学校组、在宁高校及市属高校组、局机关组以及后勤物资保障组等7个专项组,专项组负责协助综合组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人员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各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导、检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央、省、市有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教育宣传引导,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校园稳定;根据疫情建议学校对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在宁普通高校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防控联络机制

在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和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各校疫情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校组织实施。各区、校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保证上下联动,形成全覆盖体系。

(二)工作例会机制

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例会,由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具体事项。

(三)协同联动机制

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与省、区、学校以及相关部门等协调联动,有效凝聚合力,共筑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防线。

(四)统一行动机制

涉及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需要统一数据统计、统一调度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宣传口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

(五)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的配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防控

1.建立有效的防控体系。各区教育局按市、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明确学校开学标准和审核程序。制定各级各类学校错峰开学、错时上学与放学工作预案。开学一周前要按照隶属关系组织完成对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开学预案备案审查。完善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切合学校实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有详细的处置流程。组织培训和演练,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知晓具体的防控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制度。每一所学校做好开学预案,预案要细而又细,精心谋划开学以后的工作,细化到学校所有人、所有校内师生学习与生活的每个环节与流程、所有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

2.确保“四个一律”。开学前,各校一律进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提前开学或组织集中补课,一律不得聚集,一律不允许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和集体活动。

3.做好师生员工排查工作。各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行程动向,对到访过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或下车)的、没去过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但有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要动员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登记,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不随意出入公共场所。切实落实每日联系报告制度。

4.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储备

(1)学校应通过自行采购、向上级申请等方式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储备,包括用于师生晨午检的体温测试设备(耳温枪、额温枪、温度计或测温人体安检门等),以及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液)、洗手液(皂)、医疗废弃物垃圾桶等。

(2)加强疫情防控废弃物管理,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口罩等)专用垃圾箱,定时用含氯(有效氯mg/L)消毒剂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3)在校内相对独立区域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场所附近应设立醒目标志并有安全警示。

(4)规范学校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捐赠行为,不得主动宣传、动员家长为学校捐赠物资;不得组织捐赠仪式等聚集性活动;受赠物资的使用管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登记造册,公开透明。

5.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包括餐用具)、宿舍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和卫生间、洗手池的保洁和消毒,每日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6.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要通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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