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为落实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全面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决定,3月7日至15日,对全市学校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据悉,此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幼儿园。
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将检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通知、方案等情况以及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情况。
检查开展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检查校舍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校舍安全鉴定,是否按照鉴定结果要求进行停用、维修、拆除等处置。是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学校食品与饮水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食堂证照是否齐全,场所、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厨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制度。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检查宿舍安全管理情况,宿舍安排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宿舍管理员配备和24小时在岗情况,宿舍值班、巡查、点名查铺落实情况。
检查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水、电、暖、气设施设备、锅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校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网络、集体活动管理情况。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
检查自有车辆、租用车辆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的排查、教育情况,机动车出入校园管理情况。
检查安全教育课“五落实”情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和欺凌、防重污染天气、防自然灾害、防用电事故、防踩踏、防性侵、防传染病、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等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演练开展情况。
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以及安全工作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全力配合检查组工作,立即再开展一次自查,针对检查内容逐条对照,整理出档案资料和印证材料,客观、真实的反映学校安全管理情况。凡是未能提供工作档案和印证材料的,视为未开展工作。凡是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和不配合检查的,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对每个县(市、区)至少要督查3所学校,其中要包括一所农村学校,一所民办学校、一所寄宿制学校。各检查组对联系县、校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要真督实查,实事求是,禁止走形式、走过场,禁止只听汇报不到现场,禁止让被查单位代查,及时发现被督查学校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留存好录像和图片资料,准确描述隐患和问题。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要与被查学校网格化管理系统中数据进行对比,核实学校是否及时排查发现和整改,向被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与其校领导交换意见,督促其整改。各检查组第一个成员为本组的联系人,主动与检查组其它成员联系,并于3月20日前向政策法规安全处反馈《学校安全检查情况清单》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
各检查人员要发扬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如实报告督查情况,不得隐瞒、歪曲事实。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轻车简从,不得利用督查便利谋取私利,不做与督查活动无关的事情。